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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4-20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星期四)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
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5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会议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24 日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25 日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5、《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公司 2017 年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补充确认 2016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9、《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公司为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 2017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议案 3、4、8 属于涉及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4 月 20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 2016 年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         √
                   增股本的预案》
      5.00           《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公司 2017 年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补充确认 2016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7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0           《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00          《公司为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
                     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议案编码 1.00 代表议
案 1,议案编码 2.00 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9:00-17:00

    (三)登记办法: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帐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帐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
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 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
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传真或信函方式以 2017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17:00 前
到达本公司为准)。信函请寄: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331(信封请注明“顺灏股份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一。

    六、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案 3、
6、7 实行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七、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

    邮    编:200331

    联系电话:021-66278702

    指定传真:021-66278702

    通讯邮箱:chenjiemin@shunhaostock.com

    联 系 人:陈洁敏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5”,投票简称:“顺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一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
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股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星期四)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
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5.00     《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公司 2017 年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8.00     《关于补充确认 2016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0     《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0    《公司为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
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