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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2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6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6 年度,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内容:

    (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内容:

    (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内容:

    (1)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充确认 2012 年- 201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4、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会议内容: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会议内容: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及公司采取措施的

议案》;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6、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会议内容: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 2016 年度,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

事会依法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 2016 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等

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6 年度,公司监事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十一次董事会,一次股东大会,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

会认为: 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法规和制度,并遵循《证券法》的要求进行

规范化运作。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决策

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合法,公司的内控制度继续完善并得到切实执行。监事会在监督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未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亦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

的问题。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6 年度,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事

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

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的财务报

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的 2016 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

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

行情况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审阅了《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 2016 年 5 月 18 日,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上海顺灏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4,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1 年。

   2、 2016年8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

泰兴特纸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用于采购原材料。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实际发生

的担保金额为4,967.29万元。

   3、 2016年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公司为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普陀支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000万元(上海农商银行普陀支行原授信额度6,000万元增加到10,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

主要用于开立国际信用证、银行承兑、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顺灏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总共已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为9,228.02万元。

    (五) 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客观、公正、公平,不存在内

幕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

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七)跟踪审阅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进展情况
    经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查明,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美”)(含

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的负债总额已远远大于资产总额,到期债务的清偿能力明显

缺乏,已具备破产条件,应当依法宣告破产。据此,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5

月30日作出裁定,并出具《民事裁定书》[(2015)嘉桐破字第4-1号],宣告浙江德美(含浙

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

    2016年7月4日,经公司如实举报,公司自浙江省警方获悉, 原浙江德美的合作方暨

实际经营管理者之一王钊德因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

已被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并进一步侦查审理。

    为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懈收集证据材料,对王斌、

王钊德等人的涉嫌合同诈骗等犯罪行为进行持续控告。公司收到上海市公安机关出具的《立

案告知书》(沪公(经)立告字(2017)1006号),被告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的合

作方暨实际经营管理者王斌、王钊德等人涉嫌犯罪一案,经上海市公安机关审查,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已决定立案侦查。

    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已早在2014年度对浙江德美的长期投资款和借款一次性全额计

提。此外,公司为浙江德美所提供的担保损失均已由公司控股股东香港特別行政区顺灏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先行承担,金额高达1.8亿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

以后从王斌、王钊德等人追偿回来的资产归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并对提供王斌等人侵

害上市公司其犯罪线索和资金流向者予以重奖。因此,上述事件不会对公司今后的发展产

生直接不良影响。

     2017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并继续严格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力度,进一

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以切实维护和保护公司及股东合
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