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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17-10-24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先

 生、张少怀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7 月 1 日披露《关

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顺灏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张少怀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9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1%(以下简称“减

持计划”)。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2017 年 7 月 6 日-2018 年 1 月 6 日),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2017 年 7 月 24 日-2018 年 1 月 24 日),且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7 月 1 日公

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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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

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张少怀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

已过半,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截至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控

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先生、张少怀女士尚未实施减持公司股

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顺灏投资、王丹、张少怀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

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顺灏投资、王丹、张少怀严格遵守

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顺灏投资、王丹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

少怀可能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5、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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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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