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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6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于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参与表决的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公司董事会人员结构进行调整,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人数由 3

人调整为 4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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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17-059)。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的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增补王雪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独立董事候选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聘任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雪为投资领域的专业人士,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从业经验,本

次董事会成员的增补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王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过充分了解独

立董事王雪的教育背景、从业经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等情况的材料,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王雪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从业经验,能够满足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未发现其

有《公司法》第 147 条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况。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同意将王雪增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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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龚小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洁敏

先生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龚小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事项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项目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同意公司将全资子

公司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收益权转让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

支行,转让期限为 60 个月,转让价格为 3.4 亿元人民币,并在转让期限内根据金融市场状况

确定的溢价回购率分期进行回购。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范围内全权负责

办理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于将全资子公司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 100%

股权 60 个月的收益权以 3.4 亿元人民币转让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并

在 60 个月的转让期限内根据金融市场状况确定的溢价回购率分期进行回购,且授权董事长及

其授权人员在上述范围内全权负责办理本次交易的事项,我们认为其有利于为公司经营增加资

金,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损益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

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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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至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

件。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

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延长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将上述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8 年 11 月 9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的议案》

    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至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

件。鉴于 2016 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

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8 年 11 月 9 日。除延长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

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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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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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王雪,男,汉族,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管理学

专业。2001 年至 2008 年 11 月,任上海锐奇工具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策划部经理、总经理

助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2014 年 5 月至今,任天马论道(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7 月至今,任北

京高鹏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亿山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10 月至今,任

放马过来(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2 月至今, 任上海尚工机器人技术有限

公司董事;2016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9 月至今,

任铝团(上海)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龚小刚,男,1986 年 2 月生,汉族,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复旦大学历史学硕士、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学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浙江通志

政府卷》编辑室从事编辑工作。2016 年 8 月起就职于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主管。龚小刚先生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6-2A-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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