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10-26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延长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拟审议延长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相关议案。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事前审阅了相关的资料,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

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延长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关于延长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建新、林天海、赵士勇

                                               2017 年 10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延长公司 2016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事前认可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

     (徐建新)                 (林天海)                   (赵士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