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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2018-01-27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财务投资收益,进一步丰富投资理财的种类,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经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并在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风险投资。

    一、风险投资概述

    1、风险投资目的:为提高财务投资收益,进一步丰富投资理财的种类,增强公司盈利

能力;

    2、实施主体: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并通过货币资金方式直接投资;

   4、投资额度: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风险

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5、投资范围:证券投资(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基

金投资(包括并购基金、产业基金、投资基金等);信托产品投资;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

    6、投资期限: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有效;

    7、审批程序:上述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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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风险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投资操作,规范公司风险投资行为,保证风险投资资金

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实施本风险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投资情况:授权公司负责风险投资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事项由公司总裁决

策后实施;

    2、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三十六个月内;

    3、授权金额: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风险

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风险投资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风险投资是否获得

收益,以及收益回报率暂不可预期;

    3、投资退出和收益的实现将受到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一定的

流动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

    由于风险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

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实现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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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大化和投资风险可控性;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

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

资产品期限。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制定详尽的预案和风险处置措施以应对该风险。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风险投资以及

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

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相关风

险投资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

求,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可控性,进行本次

风险投资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

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相关风险投资,并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实施本风险

投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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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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