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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雪)2018-04-25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雪)作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

材料,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

勉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我在 2017 年度履行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7 年,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全部出席,以通讯方

式参加的董事会次数为 1 次,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为 1 次,列席股东大会 1 次,在参加的历

次董事会中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根据审议结果投票。

     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辅助资料,

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运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

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

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由于本人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才被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任命为独立董事,

在 2017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0 日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的事项,故在 2017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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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一)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公司

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四)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

   四、其他事项

   1.未发生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8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促进公司

稳健发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王雪

                                                         2018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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