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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8-04-25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

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7】30 号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

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 2017 年 12 月 25 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

  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

  “其他收益”行项目、“持续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及“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对公司比较

  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年度    受影响的报表   影响金额 (元)

                                               项目名称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 2017 年       营业外收入     -384,658.85

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1,936,287.76

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
                                               重分类至资产处 -1,551,628.91
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                置收益

整。                               2016 年      营业外收入     -970,627.14

                                                营业外支出     -655,816.85

                                                重分类至资产处 314,810.29

                                                置收益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本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

  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