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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5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在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

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伍宝中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记名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25 日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18-032 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遵守了中国证券监

管部门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号)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作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

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故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

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号)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

况和职务贡献,有利于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号)同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