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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27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144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1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15:00至2018年12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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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8年9月18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议案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2018年1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

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2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议案编码 1.00 代表议案

1,议案编码 2.00 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二)9:00-17:00

    (三)登记办法: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帐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

委托书附后)、证券帐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

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

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传真或信函方式以 2018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二)17:00 前到达

本公司为准)。信函请寄: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邮编:200331(信封请注明“顺灏股份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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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

    邮       编:200331

    联系电话:021-66278702

    指定传真:021-66278702

    通讯邮箱:lujingjing@shunhaostock.com

    联 系 人:路晶晶      龚小刚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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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5”,投票简称:“顺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股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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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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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星期四)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

起至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意见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

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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