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14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
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
下,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
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91号)核准,公司向谢就城、洪文光和陈永贵三名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636,615股,每股面值1.00元。公司原股本为人民币
687,468,000.00元,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709,104,615.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55,999,994.1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753,773.42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46,220.7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1,636,615.00元,计入资本公
积人民币129,609,605.73元。2018年4月16日,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5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具体内容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1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8-053)。公司已经以募集资金7,139.09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6月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公司已对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29日、2018
年10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1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1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18-133)。
二、本次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前期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
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存款余额以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
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协定存款方式,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
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
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1、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
及子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
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
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
2、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部分未
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
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存款余额以协定存
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
3
款的余额。
3、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了存储收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
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