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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15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的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使公司经

营范围更能准确反映发展方向及业务特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部分调整,

调整后的经营范围为:高档纸及纸板(新闻纸除外)、新型电容薄膜、高阻隔膜、多功能膜、

镭射膜、镭射纸、铝箔纸、铝箔卡的开发、生产、加工;自产产品、上述同类产品、纸张及

纸制品、食用农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含网上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提

供相关配套服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包装设计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天然生物肥料、有机饲

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土壤改良;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鉴于上述调整公司部分经营范围的事项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第十三条进行相应的修订;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一条、

                                         1
第一百三十一条进行相应的修订,本次《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高档纸及纸板(新闻纸除外)、新       高档纸及纸板(新闻纸除外)、新

             型电容薄膜、高阻隔膜、多功能膜、 型电容薄膜、高阻隔膜、多功能膜、

             镭射膜、镭射纸、铝箔纸、铝箔卡的 镭射膜、镭射纸、铝箔纸、铝箔卡的

             开发、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 开发、生产、加工;自产产品、上述

             上述同类产品、纸张及纸制品的批发、 同类产品、纸张及纸制品、食用农产

             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提供相 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含网上零售)、

             关配套服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包装 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提供

             设计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 相关配套服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包

             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 装设计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天然生

             理)(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物肥料、有机饲料的研发、制造、销

             网络技术开发;网上零售;天然生物 售。土壤改良;自有房屋租赁。【依法

             肥料、有机饲料的研发、制造、销售;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土壤改良;投资咨询;房屋租赁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四条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回购本公司的股份:                  回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2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权激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购其股份;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购其股份;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须。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方式之一进行: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 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

                                              (四) 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的原因回购本公司股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的原因回购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二)项的原因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回购本公司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回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的原因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

                                      3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

           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四 权,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条第(三)项规定回购的本公司股份,将 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

           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 规定回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用于回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 项情形的,应当自回购之日起 10 日内

           润中支出;所回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转让给职工。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

                                              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

                                              定回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回购的

                                              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所回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

                                              工。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

           事的报酬事项;                     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4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作出决议;                     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事项;                 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除公司其他制度另有规定外, (十四)除公司其他制度另有规定外,

审议公司交易涉及金额达到以下标准 审议公司交易涉及金额达到以下标准

的事项:                           的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和评估值,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和评估值,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2.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5
   3.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3.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取其绝对值计算。                    其绝对值计算。

(十五)审议批准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十五)审议批准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 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

出的提案;                          出的提案;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                              事项;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八)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 (十八)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规定的担保事项;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十九)审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 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

                                    规定的担保事项;

                                    (二十)审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

                                    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6
第一百三十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条
           报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补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本、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方案;                             案;

           (七)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七)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公司形式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

           (八)除公司其他制度另有规定外, (八)除公司其他制度另有规定外,审

           审议批准公司交易涉及金额达到以 议批准公司交易涉及金额达到以下标

           下标准的事项:                     准的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50%

           上,50%以下的事项,该交易涉及 以下的事项,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为计算数据;

               2.涉及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2.涉及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7
总资产 10%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产 10%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总资产 30%的事项;

    3.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3.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 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的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以上,

30%以上,50%以下;                  50%以下;

   4.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4.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 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50%以下;

50%以下;                              5.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5.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50%以下;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50%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以下;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50%以下。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以上,50%以下。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九)审议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对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外担保事项,并在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九)审议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 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事项,并在审议通过后提交 (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股东大会审议;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事项;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十一)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联交易等事项;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8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置;

            (十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十三)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

            置;                               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

            (十三)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

            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并决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 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 (十四)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十五)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惩事项;                           (十六)制定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七)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八)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六)制定股权激励计划;         查总裁的工作;

            (十七)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九)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十八)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检查总裁的工作;                   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九)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 (二十)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以

            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审议上述(九)中规定的         董事会审议上述(九)中规定的担保

                                               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
            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办理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项,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

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且上述事项作为特别决议事项,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需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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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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