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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9-02-21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顺灏股份,证券代码:002565)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2 月 19 日、2 月 20 日连
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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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在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 2018 年全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 8,255.26 万元至 12,382.88 万元,变动
幅度为-20%至 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18 年全年业绩预计情况与已披
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 2018 年度实际财务情况以公司 2018 年年度
报告数据为准。
    3、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绿新目前已经获得了工业大麻的种植牌照。该项目
用地已与当地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后续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再进行扩
展。第一期试种面积 1000 亩,计划 2019 年 3 月份在曲靖市进行种植(具体情况
详见《关于对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由于农作物的种植
受到环境、天气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4、2019 年云南绿新将主要进行工业大麻花叶加工车间的前期建设和设备采
购工作,后续提取还需等厂房设备建设完毕后开展测试,预计云南绿新在建设期
内将产生部分前期费用,对公司 2019 年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具体情况
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加工大麻花叶项目申请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2019 年 2 月 1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绿馨”)与云南汉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汉素”)、
汉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上海绿馨、云南汉素拟共同投资设立
一家合资公司,探索工业大麻花叶萃后基础材料在电子生物健康产品(包括工业
大麻花叶基料衍生的发热不燃烧固体、液体电子雾化器具及口含片等)的市场机
会。(1)本次签署《合作协议》后尚需各方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合资公司的设立
登记、相关经营资质的合规办理及股东出资等相关手续,《合作协议》的生效取
决于合资公司能否取得公安禁毒部门《关于研发生产销售工业大麻电子烟类终端
产品的批复》,且作为云南汉素履行股东出资义务的非现金资产尚需评估机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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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其评估值能否达到出资标准,合资公司的设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2)合资
公司在依法取得公安部门批准采购加工工业大麻花叶基料的核准文件前不开展
经营,且合资公司后续拟签订的租赁合同亦约定以合资公司依法取得公安部门批
准采购加工工业大麻花叶基料的核准文件为生效条件,因此合资公司能否取得公
安部门批准采购加工工业大麻花叶基料的核准文件导致其后续经营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3)本次合作协议仅为交易相关方发起设立合资公司,具体的实施
进度和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尚需组建合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未来可能存
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4)本次合作协议设立合资公司探索工业大麻花叶基
料在电子生物健康产品(包括工业大麻花叶基料衍生的发热不燃烧固体、液体电
子雾化器具及口含片等)的市场机会,后续实施发展可能存在国家政策监管不确
定性的风险;(5)本次合作协议设立合资公司探索的领域,随着进入该领域的
企业的增多,未来不排除市场竞争加剧、市场不达预期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关
于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8)。
    6、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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