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徐建新、王雪、张斌、谢红兵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