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坏账核销的议案》。本次坏账核销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本次坏账核销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坏账核销的概况
为真实反映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
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款项 2779.62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2773.29 万元。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主要原因是:对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应收款项
2219.56 万元,因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已破产清算,桐乡市人民法
院对实际经营管理者之一王钊德作出刑事判决,应收款项无法收回;以及其他账
龄在 5 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二、 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 2779.62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2773.29 万元。本次
坏账核销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本次核销应收款项
2779.62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2773.29 万元,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
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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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
们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事项。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核销坏账,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公
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事项。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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