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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5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要求,作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就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执业经验丰富,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且在多年的审计工作中能
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可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
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
司运营的独立性。同时,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徐建新、王雪、张斌、谢红兵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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