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6-2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
要求,作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
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
司运营的独立性。同时,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
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
司运营的独立性。同时,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徐建新 王雪 张斌 谢红兵
2019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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