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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9-07-2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顺灏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
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含)25,000万元人民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
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授权有效期:投资期限为2019年7月25日至2020年7月24日。
    6、关联关系: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受托方为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7、实施方式: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规定额度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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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内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8、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将买入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投
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
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密切关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定期对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
关的损益情况。

    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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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滚动使用总额不超过
(含)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
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决议有效期
内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不影响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安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含)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王志超 李栋一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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