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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07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我们本
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审阅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
    经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我们认为:
    1、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500万元,均
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8%;截
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3,330.76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6%。2020年1-6月,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担保金
额为14,207.36万元,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
未发现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
遵守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2020年半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
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半年度
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徐建新、王雪、谢红兵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