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2020 年度 关于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586号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 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 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 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 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 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姜丽君 吴 洁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 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9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636,615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 7.2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5,999,994.15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753,773.42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1,246,220.73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1,636,615.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29,609,605.7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2521 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上 海农商银行桃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与上海农商银行桃浦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安信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安信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151,319,994.33 募集资金存入金额 (注) 减:2018 年度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金额 71,390,900.00 减:截止 2020 年度募投项目累计支出 51,309,568.14 其中:2020 年项目支出 37,783,220.38 减:截止 2020 年度手续费 5,172.41 加:截止 2020 年度利息收入 2,235,852.03 专项报告 第 1 页 项目 金额 其中:2020 年利息收入 289,196.5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30,850,205.81 注 :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实 际 收 到 资 金 151,319,994.33 元 , 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151,246,220.73 元差额为 73,773.60 元,为公司使用其他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以及本公司 的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用存储制度。 2018 年 5 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桃浦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 海农商银行桃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帐号:50131000557157182);公司在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帐号: 31050177360000001827)。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立存放金额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号 (元) 上海农商银行 1 顺灏股份 50131000557157182 87,835,994.33 10,953,839.58 桃浦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 2 顺灏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31050177360000001827 63,484,000.00 11,230,274.74 上海普陀支行 总计 151,319,994.33 22,184,114.32 备注:1.实际收到资金人民币 151,319,994.33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51,246,220.73 元,差额为 73,773.60 元,为公司未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审计费用。2.因小股 民诉讼,2020 年 7 月法院随机通过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普陀支行(31050177360000001827)执行赔款 546,775.62 元,公司发现后已立即 通过自有资金补充相关扣除款项。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曲靖市沾益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 2019 年 1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绿新”)在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沾益支行(下称中国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云南 专项报告 第 2 页 绿新、安信证券、中国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将该账户 纳入募集资金监管范围。该专户仅用于“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工业大麻加工建 设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开立存放金额(元) 期末余额(元) 号 云南绿新生 中国银行股份有 1 物药业有限 限公司曲靖市沾 135671887512 50,000,000.00 8,666,091.49 公司 益支行 总计 50,000,000.00 8,666,091.49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270.05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详见附件 2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作出专项说明》, 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5064 号),截止 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金额为 7,139.09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5月15日止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拟投入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 1 8,783.60 3,872.93 3,872.93 项目 2 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6,348.40 3,266.16 3,266.16 合计 15,132.00 7,139.09 7,139.09 专项报告 第 3 页 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 资金 7,139.09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 查意见。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 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2019 年 7 月 24 日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专项报告 第 4 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专项报告 第 5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132.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78.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270.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3.04% 调整后募 本年度投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集投资总 入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2) (3)=(2)/(1) 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额(1) 金额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 是 8,783.60 5,026.42 9.00 4,081.77 81.21% 2020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保包装建设项目(注 1) 2.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 是 6,348.40 5,105.58 169.53 4,046.63 79.26% 2020 年 9 月 708.93 是 否 建设项目 3、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 限公司工业大麻加工建 无 5,000.00 3,599.79 4,141.65 82.83% 预计 2021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注 2) 合计 15,132.00 15,132.00 3,778.32 12,270.05 81.09% 对照表 第 1 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报告期内,“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尚未投产;“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及试生产工作,相关验收资料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已提交至省公安厅禁毒部门,待省厅专家组验收完成并取证后即可投产。”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特种防伪环保纸及印刷品等,主要下游客户为烟草生产企业和烟标印刷企业,对烟草行业的依赖性较强。国家出台的控烟政策及措施将可能引起卷烟行业的波动, 并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随着国际卫生组织对烟草行业的限制和国民对烟草危害性的认识,未来烟草消费量可出现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上述 背景下,经公司审慎的研究论证,认为继续按原计划实施原募投项目的必要性降低,原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再需要投入全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实际建设进展安排原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投项目的继续建设并合理调整产能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绿新开展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系公司为开拓新业务领域、提高股东回报、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而进行的积极探索。工 方式调整情况 业大麻是指四氢大麻酚(THC)含量低于 0.3%的大麻,在医药、食品保健、农业种植、饲料中应用广泛。工业大麻含有的功能性成分大麻二酚(CBD)具有极高的医用价值,有望成为公 司新的盈利增长点。目前工业大麻产业正值资本投入和市场应用快速增长的早期阶段,整个市场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工业大麻相关产品售价保持较高水平。公司经过审慎论证后认 为,云南绿新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经济效益高、更具投资价值。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 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5064 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 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7,139.09 万元。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中的 7,139.09 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 投入及置换情况 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顺灏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对照表 第 2 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无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 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2019 年 7 月 24 日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内可滚动使 途及去向 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鉴于 2020 年 10 月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的实施方案》,公司根据要求需要对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的主要设备进行进一步的功能改进和再利 用,目前尚未量产。 注 2:“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及试生产工作,相关验收资料已提交至省公安厅禁毒部门,待省厅专家组验收完成 并取证后即可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对照表 第 3 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 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 本年度实际 截至实际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集资金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度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化 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 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 限公司工业大麻加工 项目 5,000.00 3,599.79 4,141.65 82.83% 2021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合计 5,000.00 3,599.79 4,141.65 82.83%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特种防伪环保纸及印刷品等,主要下游客户为烟草生产企业和烟标印刷企业,对烟草行业的依赖性较强。国家出台的控烟政策 及措施将可能引起卷烟行业的波动,并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随着国际卫生组织对烟草行业的限制和国民对烟草危害性的认识,未来 烟草消费量可出现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上述背景下,经公司审慎的研究论证,认为继续按原计划实施原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降低,原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再需要投入全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实际建设进展安排原募投项目的继续建设并合理调整产能规划。公 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绿新开展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系公司为开拓新业务领域、提高股东回报、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而进行的积极探索。工业大麻是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指四氢大麻酚(THC)含量低于 0.3%的大麻,在医药、食品保健、农业种植、饲料中应用广泛。工业大麻含有的功能性成分大麻二酚(CBD)具有极高 的医用价值,有望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目前工业大麻产业正值资本投入和市场应用快速增长的早期阶段,整个市场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工 业大麻相关产品售价保持较高水平。公司经过审慎论证后认为,云南绿新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经济效益高、更具投资价值。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