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5-21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公司债
权人: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
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
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1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4 日,每个工作日 9:30—11:30,13:30-15:00;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智
联系电话:021-66278702
电子邮箱:zhuzhi@shunhaostock.com
邮政编码:200331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
3、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