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6-15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6、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截至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1.01 选举王钲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严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胜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徐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杜云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倪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2.01 选举谢红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李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刘志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周寅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2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其中议案 1、2、3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 6 名,
应选独立董事 3 名,应选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
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
(3)其中议案 4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 1、2、3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表一):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
1.00 应选人数 6 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王钲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严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刘胜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徐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杜云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
1.06 选举倪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
2.00 应选人数 3 人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谢红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李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刘志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
3.00 应选人数 2 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周寅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二)9:00-17:00
(三)登记办法: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帐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卡;委托
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帐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
资料(传真或信函方式以 2021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二)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信函请寄: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邮编:200331(信封请注明“顺灏股份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
样)。
(四)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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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路晶晶、朱智
电话:021-66278702
传真:021-66278702
邮箱:lujingjing@shunhaostock.com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
(二)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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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65”,投票简称为“顺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股
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 位。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6
股东可以在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股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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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
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
日起至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投票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应选人数
1.00 选举票数(票)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人
选举王钲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1 √
事
1.02 选举严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刘胜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3 √
事
1.04 选举徐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杜云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5 √
事
1.06 选举倪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应选人数
2.00 选举票数(票)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人
2.01 选举谢红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李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8
2.03 选举刘志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 应选人数
3.00 选举票数(票)
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人
选举周寅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3.01 √
监事
选举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3.02 √
事
非累积 表决意见
投票提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打“√”,
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第 1、2、3 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请在本表决票所列的“选举票数”中
填写同意的票数(单位为股),否则无效。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
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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