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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7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审阅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并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
    经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我们认为:
    1、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000万元,均
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0%;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471.13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2021年1-6月,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担保金
额为5,676.17万元,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
未发现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
遵守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2021年半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
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的
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谢红兵、李剑、刘志杰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