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相应变更,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
答》,于2021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 号)(以下简称“2021 年年报工作的通
知”),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将因销售产品发生的相关运输成本计入“销售费用”科
目,在利润表“销售费用”项目列报。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本次变更后,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将为履行收入合同而发生
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活动产生的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列报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
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
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
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
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
业成本”项目中列示。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
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同时,对于比较期间的财务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
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2)公司将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对 2020 年度的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       营业成本        27,868,424.51      4,145,757.35
  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
  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
  司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
  类至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        -27,868,424.51    -4,145,757.35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2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