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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3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
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立信在对公司各专项审
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
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
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同意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
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同时,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子公司受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
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
司运营的独立性。同时,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谢红兵、李剑、刘志杰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