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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3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
范围的实体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2021 年纳入评价范围公司资产总额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总额的 100%。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控制活动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
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内部监督、募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
生产与全面质量管理、销售与收款、预算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对子公司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披露控制、信息系统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
在重大遗漏。
    (二)主要控制活动
    1、治理结构
    本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
引和评价指引结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
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规则,明确了其权责、决策程序和议
事规则等。
   2、组织架构
   报告期内,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对原有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明确
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
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目前,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如图所示:
    3、发展战略
    随着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近年来绿色健康经济趋于上扬。公司坚持“环
保新材料+生物大健康”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立足于特种防伪环保纸销售和印刷品的
主营业务发展,围绕所在行业的特点,以技术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加强生
产和销售管理,聚焦专业领域与业务的多元组合,有效延伸产业链至新型烟草和非
烟草不燃制品、有机生物农业、工业大麻等领域,公司盈利模式日趋多元化。公司
以技术流、资金流创造价值流,强化核心科技研发实力,提升企业品牌认知度,公
司的行业竞争力日益显现,行业地位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报告期
内,工业大麻花叶加工项目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已获相关部门验收。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收到云南省曲靖市公安
局沾益分局核发的《云南省工业大麻加工许可证》。
    4、社会责任
    本着“让顺灏成为客户首选、中国环保新材料主力军”的使命,本年度公司持
续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实现环境保护与资源节
约的双向监管并不断完善监测考核体系,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凭借在制造行业的强劲实力和创新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屡获殊荣,再次荣登
“2021 上海民营制造企业 100 强”、“2021 上海制造业企业 100 强”两项榜单,同时
获受“2020 年上海市品牌引领示范企业”,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5、企业文化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文化体系,确立了“完善自我、以人为本、开拓创新、紧跟
市场”的企业理念,以“成长型、学习型、国际型”企业为自身定位,致力于中国
环保新材料发展与生物大健康领域的深耕;确立了“团结协作、开拓创新、艰苦奋
斗、爱岗敬业”的企业精神,全体员工秉承“你我耕耘、共同收获”的价值理念,
通过各种集体活动展示良好的精神风貌,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向心力,树立公司的
整体形象;确立了“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保质保量、勤俭节约”的企业道德,带
着“为企业、为社会、为国家创造出更大的价值”的使命,注重股东、员工、客户、
供应商等多方利益与价值,将公司发展成为具有活力、成长性快、客户信赖的企业。
    6、人力资源
    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公
司总体发展战略,结合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公司在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招聘与
配置、培训与人才发展、绩效与考核、薪酬与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都制订了与之
匹配的政策与流程,并持续优化。本着“员工是企业发展的根本驱动力”的原则,
公司设立了公平且执行力强的绩效考评体系及人才晋升发展通道,实施《绩效管理
制度》,促使员工在专业技能和个人素养方面不断提升,增强员工企业责任感、归属
感,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相互促进。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能够保证人力资源
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7、内部监督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设有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等监管机构负责公司的内部监督工作。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工作,确保董事会能够对经营层的工作绩效实现有效监督。
    公司审计部独立于管理层,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
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
价,对公司本部以及子公司的关键业务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并提出管理建
议,提交管理层落实整改。
    8、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并落实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
变更以及使用监督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实行专户存储
和专款管理。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审计委
员会出具专项审计报告。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9、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相
关岗位明确了各自责任及相互制约的措施,保证资产实物管理、会计处理不相容职
责进行分离。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不定期抽盘及定期全面
盘点,采取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公司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公司重视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管理,对设备定期维护,对重要设备及备件进行了固
定资产投保。通过实施资产管理控制,保护资产的安全,发挥和尽可能提高资产的
使用效能。
    10、采购与付款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控制程序》、《供应商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保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严格执行采购与付款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
保证了所订购的物料符合采购订单所定规格以及减少供应商欺诈和其他不正当行为
的发生,同时确保所有收到的物料及相关信息均经处理并且及时供应生产使用。本
报告期内,采购与付款所涉及的部门及人员均能按照以上制度规定进行业务处理,
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11、生产与全面质量管理
    公司以产品质量为核心,建立起一套科学、严密、高效的质量体系,以提供满
足用户需要的产品或服务的全部活动,要求生产车间各工序、机台、员工严格按工
艺标准和操作流程组织生产,把质量体系贯穿于各个生产环节。
    12、销售与收款
   公司持续深化销售管理各方面业务的管控措施,制定了《订单管理规范》、《客
户满意度管理程序》、《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销售管理制度,从产品报价、
合同评审、合同/订单变更、生产计划、产品交期、货款收回、备库管理、应急流程
等方面,明确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通过对职务分离、业务
流程控制、财务结算控制等关键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实现销售与收款不
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最终促成公司销售目标的实现。同时,公司设
立了多个销售部门,通过不同的销售模式服务不同客户,提升公司的总体营销能力
和市场竞争力。
    13、预算管理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了预算编制、审批的相关程序。明确预算的
组织机构与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调整、分析与考核等程序,
并强化预算约束,将全面预算的管理执行情况逐步纳入对部门、子公司的考核中,
实现公司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财务中心作为预算编制、调整的主导部门,负责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
和办法,组织编制、平衡预算草案,下达经批准的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
中的问题。组织跟踪监督预算执行情况,严格预算外资金使用审批,对预算追加、
预算外支出等调整进行严格把控,从而保证实现年度预算目标。定期向管理层报告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差异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较完善的模式化管理方式,发
现问题及时调整,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14、投资管理
    公司在《公司章程》和其它相关制度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投资的审批
权限,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程序,对投资进行严格管控与限制。对审批权限和程序、
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责任追究等进行严格规定,规范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须经公司相关专业部门联合评审后,由董事会进行决策。
项目投资金额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授权的,需在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投资部对投资项目进行投前、投中、投后监管并实时关注、提示风险,控制公
司的投资风险,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违规投
资情况。
    15、对外担保
    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在《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对对外担保的原则、担保对象、决策审批程序、
风险控制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外
担保事项应尽可能根据客观情况对对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提请董事会审
议,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妥善管理担保
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及时进行清理检查,并定期与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核对,保
证存档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注意担保的时效期限。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且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不
存在与证监会文件和公司制度相违背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16、关联交易
    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
确了公司关联交易原则,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
管理权限、回避程序和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若关联交易需要介入专家工作,
对交易客户与公司主业差别较大的行业,公司会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调查考核,加强
对关联交易的识别和控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17、对子公司管理
    依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控股
子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子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子公司的制
度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决策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系统的规定。同
时制定了《集团人力资源管控办法》与《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在公司战略、财
务管理、合同管理、业务协同、信息披露等方面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管理,协助子公
司建立健全内控体系。
    18、合同管理
    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
对合同的审查、批准、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日常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
合同评审工作流程,防范潜在或有风险。合同出现变更或纠纷,相关部门及时保全
所有证据,分析合同变更或纠纷原因,明确双方责任承担,并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
应对,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19、信息披露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开、公平、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公司信息,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
秘书直接领导下,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20、信息系统管理
    为了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与工作效率,提升企业信息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
安全性及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形成良好的信息传递渠道,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数
据信息、网络安全、软件使用方面的规定,并对信息系统不断优化更新,对数据不
定期进行维护备份处理,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聘请专业外部机构开展集团数字化运营中心
项目建设。为提高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办公效率、切实满足各项沟通需求,公司构建
了专业视讯系统,完善了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高效和健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状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
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
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5%,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
过营业收入的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
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
过资产总额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
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
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
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
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
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
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
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
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
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另外,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
在重大缺陷: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不符合国家标准;
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③中高
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
陷未得到整改;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⑥重要业务未按已制
定制度进行正确执行,如重大采购业务未按已制定标准选取供应商;⑦重大投资项
目失控,严重损害公司资产或影响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发现本
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
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22 年公司将根据实际运营情况,结合新业务、新
政策,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促进公司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评价指引》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在报告期内建立健全了
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执行有效,业务流程效率不断提升,资产
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经营投资风险得到管控。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
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