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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1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审阅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并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
    经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我们认为:
    1、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000万元,均
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7%;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826.90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3%。2022年1-6月,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担保金
额为7,013.76万元,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
未发现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
遵守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2022年半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
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
会出具的《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查,我
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半年度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谢红兵、李剑、刘志杰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