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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2-13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星期
四)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1
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截至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于《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三)9:00-17:00
    (三)登记办法: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帐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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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的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卡;委托
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帐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
资料(传真或信函方式以 2022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三)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信函请寄: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邮编:200331(信封请注明“顺灏股份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
    (四)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路晶晶、朱智
    电话:021-66278702
    传真:021-66278702
    邮箱:lujingjing@shunhaostock.com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
    (二)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式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3 日
                                      3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65”,投票简称为“顺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股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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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
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
署日起至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投票指示如下: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
    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
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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