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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监事会秉承对社会公众、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全体监事共同努力下,
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2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二)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内
容: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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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外,2022 年度,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
极配合下,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
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 1 次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
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
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法规和制
度,并遵循《证券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
议,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科学
合理,程序规范合法,公司的内控制度继续完善并得到切实执行。监事会在监督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未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亦未发现
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
审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抽查会计记录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结构和财务
运作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管理规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的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未发现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核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
情况进行核查的基础上,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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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2022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顺灏国际”)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敞口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有效期1年,
主要用于顺灏国际的国际信用证开立、国际信用证远期承兑等。
    2、2022年8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顺灏国际向上海农商银
行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敞口金额)人民币18,000
万元,担保有效期1年,主要用于顺灏国际开立国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
执行,关联交易的额度在公司权力机构批准额度范围内。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客观、公正、公平,不
存在内幕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91
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1,717,614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1,636,615 股,共募集资金 155,999,994.15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4,753,773.4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51,246,220.73 元,全部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核查,认为:截止报告
期末,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公司不存在
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七)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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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
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0元受让公司参股
公司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计
持有的云南通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为3,000万元,
实缴出资额为0元)。
    报告期内,公司签订了《关于设立钠离子电池项目公司之出资协议》,与湖
南久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森新能源”)共同投资设立湖南灏森钠电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51%;久
森新能源以知识产权、钠离子电池生产线的方式合计出资4,900万元,占注册资本
49%。
    报告期内,公司签署了《股权/权益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青海锦泰钾肥
有限公司3.29%的股权/权益作价人民币16,433万元转让给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
司。
    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均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审批流程
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况。
    以上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内幕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三、2023年工作规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持续关注和深入了解最新的监管理念与最
新的公司发展要求。加强对新业务,新形势、新方法的学习;同时,将积极参加
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等单位组织的专业研讨和培训,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专
业素养和技能,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监事会将根据新经济形势,持
续加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的监督力度,并发挥良好作用,推动公司
进一步稳健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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