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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唐人神: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18-12-1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唐人神

股票代码:002567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 689 号湘银星城 1、2 栋 101、201 室

通讯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 689 号湘银星城 1、2 栋 101、201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18 年 12 月 8 日



                                1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14]24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
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
会证监公司字[2014]24 号文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
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声明................................................................................................................................ 2

目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权益变动发生日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18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人、唐
                              指       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人神控股


唐人神、上市公司、公司        指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资管                      指       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就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出
本报告书                      指       具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唐人神控股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通过协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议转让方式转让唐人神股份的权益变动
                                       行为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30 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7459289466

       4、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刘宏

       6、住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 689 号湘银星城 1、2 栋 101、201 室

       7、注册资本:3,963.2929 万人民币

       8、经营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在产业项目、产业发展基金上进行股权投资与债
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对农业、商贸连锁业、肉类加工、旅游业、教育产业的
投资及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
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饲料、肉类原料贸易。(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湖南山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744.6564       69.25%
  2                      刘宏                    270.1560        6.82%
  3                     郭拥华                   197.5994        4.99%
  4                     刘大建                   140.3677        3.54%
  5                     郭锡铎                   88.0334         2.22%
  6                     周玉球                   63.3227         1.60%
  7                     谢方明                    44.549         1.12%
  8                      阳强                    30.7102         0.77%
  9                     汪前红                    22.392         0.57%
  10                    周运林                    22.275         0.56%
  11                    王文利                   21.1307         0.53%
  12                    童志勇                   18.3458         0.46%
  13                    孙双胜                   18.0112         0.45%
  14                    王卫红                   15.4882         0.39%
  15                    舒剑成                   14.1069         0.36%

                                          5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6                   陈选良                   13.0829          0.33%
 17                   刘志斌                   11.9307          0.30%
 18                   曾吾山                   11.3121          0.29%
 19                   周永红                   10.8068          0.27%
 20                   许周来                   9.9637           0.25%
 21                      邓雯                  9.7888           0.25%
 22                   卢黎明                   9.6919           0.24%
 23                   陈念红                   9.4829           0.24%
 24                   杨卫红                   9.3323           0.24%
 25                   黄新武                   9.3073           0.23%
 26                   封林为                   9.1396           0.23%
 27                   李俊武                   9.1227           0.23%
 28                   祝春友                   9.0164           0.23%
 29                   唐湘剑                   9.0056           0.23%
 30                      辛斌                  9.0056           0.23%
 31                   高佳星                   9.0056           0.23%
 32                   徐武斌                    8.93            0.23%
 33                   陈玉文                   7.2045           0.18%
 34                      吴滨                  7.2045           0.18%
 35                   于红清                   7.2045           0.18%
 36                   王永庆                   7.2045           0.18%
 37                  欧阳铁山                  7.2045           0.18%
 38                   孙源文                   7.2045           0.18%
 39                   彭建华                   6.6255           0.17%
 40                   刘军祥                   6.5755           0.17%
 41                   瞿国华                   5.4034           0.14%
 42                   宋忠祥                   5.4034           0.14%
 43                   陈文辉                   5.4034           0.14%
 44                   禹桂霞                   2.8963           0.07%
 45                   钟志刚                   2.8963           0.07%
 46                   肖谷丰                   2.8963           0.07%
 47                   邓祥建                   2.8963           0.07%
                  合计                       3963.2929         100.00%

      11、通讯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 689 号湘银星城 1、2 栋 101、201 室

      12、联系电话:0731-285911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如下:




                                     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董事长兼总
  刘宏                    男          中国      株洲              否
              经理

  陶业         董事       男          中国      株洲              否

 郭拥华        董事       女          中国      株洲              否

 孙双胜        董事       男          中国      株洲              否

 周永红        董事       男          中国      株洲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唐人神股份外,不存在持有、
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鉴于以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引进具有产业基金等资源的湖南资管,建
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在生猪养殖、肉品消费等领域加强合作,整合省内养猪、
肉品等产业资源,实现唐人神养猪、肉品等产业资源与金融资本的有效互动,实
现共赢合作,支持公司经营发展;(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公司上市至今从未主
动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解除质
押的股票,股票质押率可以大幅降低;(三)质押率大幅降低后,将缓解信息披
露义务人高质押的风险与压力,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更专注于公司发展经营,促进
公司稳定发展;(四)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湖南资管成为唐人神第三大股东,
积极支持唐人神的正常经营管理,受让股份后,不谋求对唐人神的控制权,也不
从事、协助、配合任何其他第三方谋求对唐人神的控制权,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湖
南资管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唐人神 6.9331%的流通股股份(合计 5,800 万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4),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其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非公
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近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获得
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
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699 号),若本次可
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成功且换股期内投资者进行换股,则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
公司的权益将会减少。

    除上述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
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少或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
能。若将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唐人神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1、2013 年 7 月 19 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股票上市,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78.6 万股,行权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41,400 万股变更为
42,078.6 万股,唐人神控股持股比例由 24.97%被动稀释至 24.57%,持股数
103,389,495 股不变。

    2、2016 年 1 月 15 日,唐人神控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增持数量
1,030,000 股,增持后唐人神控股持股比例由 24.57 %增加至 24.82%,持股数由
103,389,495 股增加至 104,419,495 股。

    3、2015 年 11 月 23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72,409,485 股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 42,078.6 万股变更为 49,319.5485 万股,其中唐人神
控股以现金认购 12,484,394 股,唐人神控股持股比例由 24.82%被动稀释至
23.70%,持股数由 104,419,495 股变更为 116,903,889 股。

    4、2017 年 3 月 14 日,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5,929,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转让给唐人神控股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
完成,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唐人神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42,833,016 股,持
股比例为 28.96%。

    5、2017 年 3 月 17 日,公司向龙秋华、龙伟华发行的股票 41,394,422 股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 49,319.5485 万股变更为 53,458.9907 万股,
唐人神控股持股比例由 28.96%被动稀释至 26.72%,持股数 142,833,016 股不变。

    6、2017 年 5 月 22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 2017 年 3 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 534,589,907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 元(含税);同时,以截至公司 2017
年 3 月 17 日的总股本 534,589,90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5 股,合计转增股本 267,294,953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01,884,860 股,唐人神控股持股数由 142,833,016 股增加至 214,249,524 股,持
股比例为 26.72%。

    7、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发行 34,685,939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26,396 万
元,其中对唐人神控股发行 18,131,406 股。上述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801,884,860 股增加至 836,570,799 股,唐人神控股持股数由 214,249,524 股增加

                                        9
至 232,380,930 股,持股比例为 27.7778%。

    以上唐人神控股持股累计降低 3.76%。

    8、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唐人神 232,380,930 股股份,占唐
人神总股本的 27.7778%,其中限售股 18,131,406 股,流通股 214,249,524 股,为
唐人神的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合计持有的唐人神 58,000,000 股流通
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湖南资管,占唐人神总股本的 6.9331%。

    本次权益变动中股份转让的情况:


    股东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股)         转让股份比例       转让价格(元/股)


湖南唐人神控股投
                            58,000,000               6.9331%                 5.36
 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中股份转让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详细如下:


                                转让前                           转让后
                                                  转让前                       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湖南唐人神
               无限售流通
控股投资股                    232,380,930        27.7778%      174,380,930    20.8447%
                   股
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唐人神 174,380,93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8447%,仍为唐人神的控股东。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它事项

    2018 年 12 月 8 日,唐人神控股与湖南资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
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10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
    甲方将其持有的唐人神 58,000,000 股(约占唐人神目前总股本的 6.9331%)
无限售条件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按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的转让总价为 310,880,000 元(大写:叁亿
壹仟零捌拾捌万元整)人民币(以下简称“股份转让款”),每股唐人神股份转让
价格为 5.36 元/股。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前,如唐人神以累计未分配
利润向甲方现金分红,或者以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则本协议项下
标的股份的股份数量相应进行增加,同时对每股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增加后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持有的唐人神 58,000,000 股股份与甲方就其持
有的该等股股份所分得或增加持有的股份之和。
    2、双方同意标的股份转让款分两期支付完毕。具体约定如下:
    (1)首期款支付:乙方应于标的股份转让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审核确认同意后二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的首
期款 155,440,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伍佰肆拾肆万元整)人民币一次性足额支
付给甲方指定账户,首期款在双方股份过户交割后冲抵股份转让款。若甲方拟转
让股份已质押的,首期款应当优先用于办理股份解质。
    (2)余款支付:乙方于甲方将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的二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已付股份转让首期款后的剩余股份
转让款人民币 155,440,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伍佰肆拾肆万元整)一次性足额
支付给甲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标的股份交割过户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就标的股份的协议转让手续,向深
交所办理相关的审核确认工作。
    2、在前述工作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协议转让获得深交所审核确认,且乙
方已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之股份转让首期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
同配合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手续。
    第四条 双方承诺
    1、甲方保证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或合同的限制。


                                    11
    2、除唐人神 2018 年三季报公开披露的甲方持有唐人神股份的质押情况外,
甲方保证其合法持有唐人神股份,在股份交割日时,标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
质押等他项权利或任何诉讼、争议等瑕疵。甲方承诺充分配合乙方办理股份转让
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保证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顺利过户至乙方名
下。
       3、甲方承诺,除甲方因拟发行的唐人神可交换债导致的减持外,未经乙方
书面同意,在标的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 24 个月内,甲方不得通过任何方
式减持唐人神的股份。
       如乙方在 24 个月内已将所受让标的股份全部出售的,自乙方出售完毕所受
让标的股份之日起,甲方的减持行为不再受前款限制。
       4、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内,甲方应保证唐人神管理团队的
稳定,并保证唐人神的实际控制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内不发生变更或转
移、实际控制人及核心管理团队专注于唐人神的经营管理。
    5、甲方承诺,标的股份交割日前,唐人神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的债务及或
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借款、对外担保、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应缴税金;
任何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
权之债;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任何重大的争议、诉讼、仲裁、税务、行政处罚
及任何重大潜在纠纷等,否则甲方将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
    6、甲方承诺,标的股份交割日前,其持有的唐人神股份不会因甲方自身债
务或者其他原因发生法院查封。如果因任何原因导致股份被查封的,甲方应赔偿
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甲方承诺,乙方有权向唐人神委派 1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
董事,甲方应于唐人神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19 年 06 月 23 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办理完毕其提名董事的选举工作并公告。上述事项须经唐人
神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乙方持有唐人神股票低于或等于其总股本的 5%的,自前述条件成立之日,
甲方有权提议乙方委派的董事退出唐人神董事会。
       8、乙方保证其具备受让标的股份的主体资格与实质性条件。
       9、乙方承诺,本协议生效后,积极支持唐人神正常的经营管理,不从事任
何有违本协议目的的行为;其受让标的股份后,不谋求对唐人神的控制权,也不
从事、协助、配合任何其他第三方谋求对唐人神的控制权。
       10、乙方承诺,其在受让标的股份后的任何时期均不会将标的股份全部或部
分出让或质押给与唐人神存在明显竞争性业务的第三方。本条所称“出让”的方
式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但不包括集中竞价、司法拍卖等交易或非


                                     12
交易方式。
    11、乙方承诺,将按本协议约定以及法律法规之规定承担由于违反上述各款
保证及承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
定的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
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
费用)。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致使本协议不能实质履行的,且该等不能实质履行的事由可归责于该方的,该方
即构成重大违约,重大违约方除按前述条款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
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外,还应按股份转让款的【5%】支
付违约金。
    2、本协议签订后,须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若因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未
获通过,不视为双方违约,双方彼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过渡期安排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前为过渡期。过渡期间内,
双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监管规则关于中小板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有关规定,履行
其应尽之义务和责任,并不得因此损害唐人神以及其他股东之权利和利益。
    2、过渡期间内,甲方应履行中国法律法规、唐人神公司章程以及唐人神其
他内部规章制度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3、甲方承诺,在过渡期间内非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除正常业务经营活动
外,甲方不会向唐人神提出发行股份、重大资产购买、处置资产、重大投资行为、
分红及/或转增股本、对外担保、重大关联交易、新增重大债务、放弃债权的议
案或者要求,并且不对此类议案投赞成票。
    4、双方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尽快满足《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
交割条件。甲方承诺将促使唐人神积极办理与标的股份交割相关的具体事宜。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3、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前,如发生下述情形之一,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1)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13
    (2)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
    (3)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禁止、限制本次股份
转让的。
    因本款约定之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的,如乙方已向甲方支付部分或全部转让
价款的,甲方应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至乙方账户。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适用中国大陆法律并依照中国大陆法律解释。
    2、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
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审理。
    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
    1、如本协议不需经国有资产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则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如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程序,
则自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伍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报相关
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唐人神控股协议转让的股份中部分股份已质押
给相关的质权人,并且已经在中登公司进行了质押登记。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在
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前,完成该部分股份的质押解除。
除此之外,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它权利负担、查封、冻结或其他任
何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其它第三方权益,并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




                                  14
   第五节 权益变动发生日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唐人神控股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
卖唐人神股票的情况。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
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投资证券部。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8 年 12 月 8 日




                                  18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株洲市
                                                   在地
股票简称       唐人神                              股票代码     002567
信息披露义务   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            信息披露义
                                                                湖南省株洲市
人名称         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          普通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232,380,930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27.7778%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          普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 174,380,930 股
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20.8447%
及变动比例




                                              19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本次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
来 12 个月内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
继续减持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20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不适用




                                   21
(本页无正文,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8 年 12 月 8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