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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4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
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终止
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的决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王方华         独立董事:谢荣          独立董事:李鹏




日期: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