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9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
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明确回购股份用途的事项
公司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全部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明确回购股份用
途。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
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 1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王方华 独立董事:谢荣 独立董事:李鹏
日期: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