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润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30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债券代码:127046 债券简称:百润转债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
2.现场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4499 号上海康桥万豪酒店会议室 6。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晓东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0 名,代表股份 319,231,44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57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10 人,代
表股份 307,506,1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1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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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11,725,2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3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8,477,839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9%;反
对 753,602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1%;弃权 0 股,占与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
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794,796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944%;反对 753,602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56%;
弃权 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8,477,839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9%;反
对 753,602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1%;弃权 0 股,占与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
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794,796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944%;反对 753,602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56%;
弃权 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债券代码:127046 债券简称:百润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 318,820,382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2%;反
对 411,059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8%;弃权 0 股,占与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
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137,339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42%;反对 411,059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58%;
弃权 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董宇律师、于凌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