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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3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
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
次回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回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结合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公司本次回购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
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
公司的价值认可,公司本次回购具有必要性。
    三、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本次回
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回购具备可行性。
    四、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
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李鹏          独立董事:潘煜          独立董事:张晓荣




日期: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