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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润股份: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2022-09-24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百润
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润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百润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内容如下: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
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可使用额度不超过 1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47.48%。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

                                    1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晓东先
生或其授权人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委托理财额度内的相关
合同及文件。

    (四)投资期限

    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任一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涉及
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尽管委托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仍会经过严格地
评估,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
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
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


                                     2
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应对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充沛。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
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
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
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的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百润股份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百润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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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楠                 程   利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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