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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
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等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制度运行正常,符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管理层重视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和流程治理,内控制度得到了有力执行,保证了公司具有良好的运营
管理能力,企业防控风险能力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和公司长远
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的预案。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
成了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上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
保额度的事项。


     六、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的议案。


     八、关于回购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合计469,000股(对应转增前335,000股)。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准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办理上述离职人员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
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李 鹏)                 (独立董事:潘 煜)




   (独立董事:张晓荣)




    日期: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