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89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贝因美 股票代码 00257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金志强 黄鹂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 1 号 10 幢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 1 号 10 幢 电话 0571-28038959 0571-28038959 电子信箱 security@beingmate.com security@beingmate.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16,940,979.98 1,341,619,860.54 5.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1,537,030.37 44,271,004.46 16.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8,519,831.88 27,613,265.76 39.50% 利润(元) 1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1,511,840.87 176,937,669.02 13.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4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4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6% 2.86% 0.4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3,729,715,535.00 3,900,099,864.43 -4.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40,429,237.06 1,590,911,074.60 -3.1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5,224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179,060,971 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72% 180,629,471 0 冻结 44,200 长城(德阳)长弘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5% 30,769,300 0 不适用 0 伙) 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2.49% 26,885,200 0 不适用 0 公司 刘安让 境内自然人 1.99% 21,446,100 0 不适用 0 符雅玲 境内自然人 1.09% 11,800,000 0 不适用 0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0% 10,789,029 0 不适用 0 责任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86% 9,339,883 0 不适用 0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78% 8,380,030 0 不适用 0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杨俊敏 境内自然人 0.76% 8,192,300 0 不适用 0 沈立刚 境内自然人 0.70% 7,583,756 0 不适用 0 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除上述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 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79,105,171 股外, 还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524,300 股,合计持有 180,629,471 股。 公司股东符雅玲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开源证券股份有限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1,800,000 股,合计持有 11,800,000 股。 公司股东杨俊敏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8,192,300 股,合计持有 8,192,3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 产业孵化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母婴生态圈战略布局,为进一步加强产融结合,发挥各自优势,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公 司支持贝因美集团下属子公司成立产业孵化基金。未来,当基金孵化的项目成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时,公司可以本着 有利于公司发展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发行股票、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收 购基金所持有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产业孵化项目。具体详见 2021 年 12 月 1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产业基金备案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该基金所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 露义务。 2、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贝因美特医食品销售项目投资建议书》,同意贝因美股份有 限公司以商标使用权评估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与郑州市喜丹达母婴用品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31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31%)、自然人王超(认缴出资 3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9%)共同投资设立杭州贝因美特医营养食品有限公 司用以开展特殊医学配方乳粉相关销售业务。杭州贝因美特医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完成注册登记。 3、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与黑龙江优贝特乳业有限公司合资合作羊奶粉项目》,同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与黑龙江优贝特乳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95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95%)共同投资设立黑龙江牧赋营养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牧赋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完 成注册登记。报告期内,“贝因美牧赋”系列婴配羊奶粉已开仓上市。 4、2024 年 3 月 23 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贝因美宠物营养食品项目投资建议》,同意全资子公司贝因 美(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与自然人罗雅文(认缴出资 6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30%)、马静静(认缴出资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共同投资设立贝因美(杭州)宠物食品有限公司。 贝因美(杭州)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完成注册登记,相关业务已开展。 5、2024 年 7 月 6 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小羊蓝蓝婴幼儿配方羊奶粉项目》,同意贝因美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与黑龙江安嘉乳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9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5%) 共同投资设立黑龙江小羊蓝蓝营养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小羊蓝蓝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完成注册登记。 3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2024 年 7 月 6 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好宝宝系列功能医学营养品项目》,同意全资子公司宁 波广达盛贸易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与北京康宸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5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50%)、达养康(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共同投资设立北京好 宝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好宝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完成注册登记。 7、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营销管理公司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注销贝因美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十四家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郑州贝因美婴童食品销 售有限公司 1 家子公司外,其余 13 家子公司均已完成注销。 8、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44,200 股及其前期已质押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的 36,969,743 股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本报告期内,贝因美集团因履行质押证券处置 过户减少公司股份 10,789,0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89%。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持有本公 司股份 180,629,4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2%,其中,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179,105,171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 99.16%。 2024 年 8 月 2 日,贝因美集团因执行司法裁定减少本公司股份 4,8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4%。截止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32,629,4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8%,其中,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131,105,171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8.85%。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宏 2024 年 8 月 3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