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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因美: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02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提供的《关于
终止达润工厂合资等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转让达润工厂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和《关于签署产品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核,我们认为:
    一、关于终止达润工厂合资等相关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本次终止达润工厂合资
等相关协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
考虑,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转让达润工厂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转让资产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转让
达润工厂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交易价格根据评估价值和账面净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
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基于上述考虑,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
应当回避表决。
    三、关于签署产品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本次产品采购
协议暨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对日常经营需要的正常需要,采购金额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和未来计划而作出,是合理的、必要的。本次业务内容合理、定价公允,不影
响公司经营活动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考虑,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
表决。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汪祥耀、马涓、倪建林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