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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因美: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ST因美          公告编号:2019-022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
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其全资子
公司宁波广达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广达盛”)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主要用于宁波广达盛办理银行借款、开具信用证、银
行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日期以实际
签订的担保合同日期为准。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发
布之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完毕。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宁波广达盛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071455395G

  法定代表人             钱波林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6 月 18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在
                           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
                           术的进出口;相关经济咨询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
                           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
                           定办理申请)。

  公司住所                 宁波保税区兴业一路 5 号 1 幢 7 楼 701 室(托管 376 号)

  股东及持股比例(截至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经审计)        (未经审计)
     基本财务数据
                           总资产                  34,528.43          31,655.94
    (单位:万元)
                           净资产                   2,049.27          -4,523.26

                           负债总额                32,479.16          36,179.20

                           营业收入                64,654.23          39,705.22

                           净利润                 -14,604.93          -7,228.14

    经查询,宁波广达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具有良好的履信措施。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未要求宁波广达盛提供反担保。
   由于宁波广达盛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完毕。
 四、 董事会意见
    在对宁波广达盛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
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宁波广达盛提供担保是满足其业务经营
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
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鉴于宁波广达盛为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故未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同意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广达盛提供担保。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汪祥耀、倪建林、马涓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一)宁波广达盛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
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宁波广达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强赤华、叶根银、汤金为宁波广达盛提供担保的事项
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为宁波广达盛担保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关于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宁波广达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项担保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1557.04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34%。其中,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