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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力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2020-12-05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6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
  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光能”)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情况:

         被担保公司                                        担保金额
                                 简称     与公司所属关系                 担保期限
               名称                                         (万元)

  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
                               德力光能    全资子公司       50,000          5年
                  公司

       2、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分别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的议案》,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
       3、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胡军。
       5、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10 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住          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蚌埠市燕南路 1268
号。
  8、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德力光能的基本财务状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元
          科目                              截止公告日

        资产总额                                                    5,000,000

        负债总额                                                           0

         净资产                                                     5,000,000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0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与相关金融机构正式的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1、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公司因为切入光伏高透盖板玻璃项目,
为了保证德力光能尽快推进项目建设需要而做出的。且担保额度和担保期
的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德力光能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 5 亿元人民币、
期限不超过五年的、贷款利率以届时商议约定的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董事等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的法律
文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担保风险判断:
    董事会认为:德力光能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公司,是公司实施光
伏高透盖板玻璃产能布局的实施主体,根据前期可行性分析,项目前景良
好,其未来还本付息能力可覆盖本期申请的授信。故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
风险可控。
    3、反担保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德力光
能最终合并财务报表,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
效控制的范围内控,故不再要求德力光能对公司进行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德力光能提供担保是公司综合考虑
了德力光能目前的建设资金需求及其后期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
方面因素后,慎重研究做出的决定,此决定有利于加快公司光伏高透盖板
玻璃项目的建设进度,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且担保风险在可控范
围内。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
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第三十一次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德力光能
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 5 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五年的,贷款利率以届时
商议约定的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为 21,800 万元,发生额为 1,000 万元,未有逾期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