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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力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19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
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deli@deliglass.com
    互动电话:0550-6678809
    3、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4、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5、“公司”或“本公司”均指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1月2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上刊登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公告》。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
款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太阳能装备用轻质高透面板生产基
地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与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太阳能装
备用轻质高透面板生产基地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
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
会于2020年12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销售研发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
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参加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1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46,
303,9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271%。
    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共计14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524,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3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5人,拥有及代表的股
份为644,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4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议案1至议案12为非
累积投票议案,议案13至15为累计投票议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
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2)发行方式及时间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5)发行数量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0
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6)限售期
    同意145,897,6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223%;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69,800
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477%。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38,3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36.9687%,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29%;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69,8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8284%,占参加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77%。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9)上市地点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5、审议《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6、《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0
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9、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10、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1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太阳能装备用轻质高透面板生产基地
的议案》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12、审议《关于公司与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太阳能装
备用轻质高透面板生产基地投资协议的议案》
    同意145,967,45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7%;
反对336,5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3%;弃权0股,
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8,1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47.797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106%;336,500股反对,占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02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
    1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施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5,779,362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2、选举俞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5,779,362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3、选举程英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5,908,464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4、选举张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5,908,466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5、选举黄小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5,908,466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6、选举卫树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5,908,466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选举施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20,012股。
   2、选举俞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20,012股。
   3、选举程英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49,114股。
   4、选举张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49,116股。
   5、选举黄小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49,116股。
   6、选举卫树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49,116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翟胜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5,908,463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2、选举王文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5,908,463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3、选举张洪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5,908,463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选举翟胜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49,113股。
    2、选举王文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49,113股。
    3、选举张洪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49,113股。
    15、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肖体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45,908,462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2、选举吴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45,908,461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选举肖体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249,112股。
    2、选举吴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249,111股。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
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家军先生、陈国红女士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