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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烨)2021-04-08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烨)
    本人作为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安
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诚信、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
阅读公司有关资料,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定期报告编制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护了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 2020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3 次董事会,出席会议 12 次,应出席 12 次,12 次会议
审议的议案亲自投赞成票。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亲自参加 2 次。
    二、审议议案情况
    1、2020 年 3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际创赢
浩减资的议案》。表决结果:议案全票通过。
    2、2020 年 3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之控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议案全票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3、2020 年 4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总经理 2019 年度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内控规则落实
自查表》、《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
案》、《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议案》、《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
案》、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召开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进行了议案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各项议案均全票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4、2020 年 4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0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议案投票表决,表决结果:议案全票通过。
       5、2020 年 7 月 2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与合浦县人民政府、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德力股份华
南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并进行了议案投票表决,表决结果:议案全
票通过。
       6、2020 年 8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拟在北海市成立德力(北海)玻璃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关于全
资子公司拟在凤阳县投资设立德力药用玻璃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并进
行了议案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各项议案均全票通过。
       7、2020 年 8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进行了议案投票表决,表决结果:议案全票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8、2020 年 10 月 1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产业
基金减资的议案》,并进行了议案投票表决,表决结果:议案全票通过。
       9、2020 年 10 月 3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进行了议案投票表决,表决结果:议案全票通
过。
       10、2020 年 11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更正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进行了议案投票表决,表决结果:议案全票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11、2020 年 11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
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并进行了议案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各项议案均全票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12、2020 年 12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全
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关于全
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太阳能装备用轻质高透面板生产基地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蚌
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太阳能装备用轻质高透面板生产基地投
资协议的议案》,并进行了议案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各项议案均全票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对上述会议,我在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
必要时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前与相关人员沟通,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
议案进行了客观谨慎的思考并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我对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的权益。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
展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与相关董事以及管理层进行深入细致交流,并就此在
董事会、股东大会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其他二位独立董事一起,对报告期第三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
相关议案独立发表了意见,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
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四、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为 11 天,分别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
状况;并通过电话和现场沟通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
有效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并实施相关工作。监
督公司 2020 年度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督促公司进一
步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效开展工作并
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应程序。本人在 2020 年重点对相关内控制度进行了了解,
参加了公司董事会组织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并积极关注相关行业发展动态。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
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提出了意见或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公司的
薪酬与考核事项。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在工作中,诚信、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
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
后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开展的各项
工作给予的协助和肯定表示感谢。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