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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力股份: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08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项目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06]3号)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
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除
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
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
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
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
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
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通
知作出的相关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
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要求进行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
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