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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4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作为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22
年 8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查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 依据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 2022 上半年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了解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
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
实际担保总额为 3,700 万元。
    3、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公司德力-JW 公司实际担保总
额为 8,455.26 万元。
    4、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德力玻璃(重庆)有限公司实际担保
总额为 7,567 万元。
    5、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德力工业玻璃有限公司实际担保
总额为 2,000 万元。
    6、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
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为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情况。
    7、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
无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二、关于控股孙公司减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德力药用玻璃有限公司进行减资,是德力药用玻璃有限公司是根据其自身
业务发展及整体战略规划所作的调整,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减资事项。
三、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由于申请相关金融机构项目贷款时的授信申报方案中明
确融资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了保证项目融资的顺利推进,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
公司决定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转让德力光能股权,各方均
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无需因此支付违约补偿金。我们认为该事项是根据该项目的发展需求
作出的调整,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事项。
四、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对外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皆为本公司的下属子(孙)公
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
议案。
五、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利芳女士的履历及签署的书面承诺等资料,我
们认为高利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征得被提名人本
人书面同意。截至目前,高利芳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
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我们同意增补高利芳
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需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
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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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翟胜宝、王文兵、张洪洲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