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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力股份: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2023-04-18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现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请审议。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各项监事会的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正当权
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体喜
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 2022 年度融资额度暨公司为子(孙)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为公司及子(孙)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
我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1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体喜先生
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1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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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会议相关公告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2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体喜先生
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刊登在 2022 年 8 月 2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4、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
体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相关公告刊登在刊登在 2022 年 10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规范管理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并发表审核意见。
   1、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
行了监督检查。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尽
心尽力履行职责,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定期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能够真
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成果。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对公司 2019 年度财
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内控管理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

                                                                                   第2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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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
观全面地反映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依法运行情况,同时,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各营运环节
的内控制度体系,能够防范和抵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
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安徽德
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
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以上报告经各位监事审议后将作为正式报告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