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洪洲)2023-04-18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洪洲)
本人作为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安
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诚信、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
阅读公司有关资料,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定期报告编制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护了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 2022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4 次董事会,出席会议 4 次,应出席 4 次,4 次会议审议
的议案亲自投赞成票。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亲自参加 2 次。
二、审议议案情况
1、2022 年 4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董事会 2021 年
度工作报告》、《总经理 2021 年度工作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及子(孙)公
司 2022 年度融资额度暨公司为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为公司及子(孙)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召开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进行了议案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各项议案均
全票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2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进行了议案投票表决,表决结果:议案全票通过。
3、2022 年 8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控股孙
公司减资的议案》、《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
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全资子公司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2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召开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进行了议案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各项议案均全票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进行了议案投票表决,表决结果:议案全票通过。
对上述会议,我在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
必要时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前与相关人员沟通,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
议案进行了客观谨慎的思考并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我对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的权益。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
展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与相关董事以及管理层进行深入细致交流,并就此在
董事会、股东大会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其他二位独立董事一起,对报告期第四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
相关议案独立发表了意见,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
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四、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为 14 天,分别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
状况;并通过电话和现场沟通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
有效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并实施相关工作。监
督公司 2022 年度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督促公司进一
步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效开展工作并
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应程序。本人在 2022 年重点对相关内控制度进行了了解,
对相关新规进行了学习,参加了公司董事会组织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并积极
关注相关行业发展动态。
六、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公司 2022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
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
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
内,各召开了1次会议;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充分
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提出了意见或建
议。公司建立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基本原则;设立了一定金额以上物资采购必须
经过招投标的制度;每月将重点物资的采购信息公开,接受所有员工的监督;对
财务、采购、销售等关键岗位人员制定了轮岗制度。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体系,内容涵盖人员招聘、工资薪酬、绩效考核与管理等方面,对人员
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内部调动、职务升迁等进行
了详细规定,同时,在2022年度,进一步加大了各类人才团队的储备,从而为公
司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2022年度对报告期内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
的考核评价系统进行了考核和确认。
八、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在工作中,诚信、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