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9-17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2-051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 2012 年 9 月 12 日
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12 年 9 月 15 日上午十点在广州市体育东路 108 号创展中心西座
9 楼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淦钧先
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1)同意设立索菲亚家居(浙江)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最终核准
为准,以下简称“浙江索菲亚”)。浙江索菲亚第一期投资额为2亿元人民币,其
中12,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由公司直接投入浙江索菲亚作为其注册资本;其余
8,000万元由公司通过财务资助的方式借予浙江索菲亚。
(2)批准通过浙江索菲亚以12,151.24万元购买名隆家具(嘉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名隆家具”)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部分设备。
(3)由于浙江索菲亚尚未成立,故同意授权总经理柯建生先生代表公司先
与名隆家具签订《资产收购框架合同》及相应地采取一切措施完成设立浙江索
菲亚和资产收购事宜。待浙江索菲亚成立后,由浙江索菲亚与名隆家具签订《资
产收购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
全资子公司并收购名隆家具(嘉善)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2-052)。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投资人权益,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超募资金使用将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部分超募资金
使用计划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12-053)。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