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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菲亚: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自查报告2012-10-28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2-057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向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

项检查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185 号)(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的

要求,公司对相关主体以及公司历年来公开作出的承诺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情

况如下:

    1、目前公司相关主体以及公司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的情况;

    2、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请见后附附件《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主

体公开承诺一览表》;

    3、上述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均在履行当中,未发现承诺主体有违反承诺

事项的情形。

    公司日后将重视公开承诺履行自查工作,促使作出公开承诺的相关主体切实

落实承诺,增强相关主体诚信意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树立诚实守信的良

好形象。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公开承诺一览表》
         附件: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公开承诺一览表

         备注:
         1. 下表中“宁基”或“广州市宁基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旧称;
         2. 下表中“四川宁基”或“四川宁基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家居(成都)有限公司”旧称。

                              承诺主体
序号   承诺类型                                          公布载体         公布时间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期限   履行进度
                    主体类别            名称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    1、自公司首次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    公开发行的股
                                                                                     有的该部分股份;                          票在证券交易
                                                                                     2、本人在担任公司职务期间,将及时向公司   所上市之日起
       发行上市 实 际 控 制                                             2011 年 3 月 申报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除遵    三十六个月
1.                          江淦钧、柯建生 招股说明书                                                                                         正在履行
       承诺     人                                                      29 日        守前款股份锁定承诺外,另在任职期间内每    内;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    2、本人在担任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公司职务期间
                                                                                     会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    及 离 职 后 18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个月内
                                                                                     售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发行上市                                           2011 年 3 月                                              自上市之日起
2.            股东         SOHA LIMITED   招股说明书                   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                  正在履行
     承诺                                               29 日                                                     36 个月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所
                                                                       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
                                                                       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公司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在生产经营上对公司构成竞争
     发行上市 实 际 控 制                               2011 年 3 月                                              任职期间及持
3.                        江淦钧、柯建生 招股说明书                    业务的任何经济组织担任任何职务;或拥有                  正在履行
     承诺     人                                        29 日                                                     股期间
                                                                       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
                                                                       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组织的控
                                                                       制权。
                                                                       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
                          陈明、高振忠、
                                                                       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公司构成竞
                          李非、葛芸、邓
                                                                       争的业务;或在生产经营上对公司构成竞争
     发行上市 董 事 、 监 积雄、王飚、余                2011 年 3 月
4.                                         招股说明书                  业务的任何经济组织担任任何职务;或拥有     任职期间     正在履行
     承诺     事、高管    晓敏、陈国维、                29 日
                                                                       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
                          蔡明泼、潘雯姗、
                                                                       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组织的控
                          杨俊魁
                                                                       制权。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未在中国(包
                                                                       括香港、澳门、台湾)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
                                                                       与与宁基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                持股期间以及
     发行上市                                           2011 年 3 月
5.            股东         SOHA LIMITED   招股说明书                   本承诺书签署后,将不在中国直接或间接从     不直接或间接 正在履行
     承诺                                               29 日
                                                                       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宁基构成竞争的业     持股后三年内
                                                                       务或活动,将不拥有或寻求拥有中国(包括
                                                                       香港、澳门、台湾)与宁基存在同业竞争关
                                                                     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股权,
                                                                     不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或寻求取得该等经济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不向该等
                                                                     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任命、委派或推
                                                                     荐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股东的义务,在今
                                                                     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
                                                                     位、或利用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之便利条件
                                                                     进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
                                                                     及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无法避免的
     发行上市                                           2011 年 3 月                                          任职期间及持
6.            控股股东     江淦钧、柯建生 招股说明书                 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原则进行,                 正在履行
     承诺                                               29 日                                                 股期间
                                                                     在公司对涉及己方的关联交易进行决策时,
                                                                     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广州市宁基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及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并自觉回避。
     关于未来
     12 个月不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临时公告(编                                                       自 2012 年 3
     进行证券              索菲亚家居股份              2012 年 3 月 6 投资,并承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四川宁基
7.             上市公司                   号        :                                                       月 6 日至 2013 正在履行
     投资等高                  有限公司                日             增资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2012-005)                                                         年3月6日
     风险投资                                                         投资。
     的承诺
                                                                       何向君作为四川宁基的股东,作出下列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
                被收购对                   临时公告(编
                                                        2012 年 3 月 6 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在任何区域直接或间接 或担任公司职
8.   收购承诺   象 实 际 控 何向君         号        :                                                                      正在履行
                                                        日             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公司及/或索菲亚 务期间,及前
                制人                       2012-005)
                                                                       构成竞争的业务;或在生产经营上对公司及/ 述情形消失之
                                                                        或索菲亚构成竞争业务的任何经济组织担任     日起三年内
                                                                        任何职务;或拥有与公司及/或索菲亚存在竞
                                                                        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
                                                                        何形式取得该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何向君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
                                                                        /或索菲亚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何向君在持有公司股份或担任公司职务期
                                                                        间,及前述情形消失之日起三年内,本承诺
                                                                        持续有效。
                                                                        何向君作为四川宁基的股东,作出下列承诺:
                                                                        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四川宁基股东的义务,
                                                                        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利用在公司担任
                                                                        职务之便利条件进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行为;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
                                                                        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
                  被收购对                  临时公告(编
                                                         2012 年 3 月 6 公平原则进行, 在公司对涉及己方的关联交
9.    收购承诺    象实际控         何向君       号:                                                               持股期间          正在履行
                                                         日             易进行决策时,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制人                    2012-005)
                                                                        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宁基建筑装饰材料有限
                                                                        公司章程》以及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制
                                                                        定的关联交易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并自觉回避。
                                                                        如何向君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何向君应足额赔偿。
      关于未来                              临时公告(编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     自 2012 年 4
                             索菲亚家居股份              2012 年 4 月
10.   12 个月不   上市公司                      号:                    险投资;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并没有与募集     月 27 日 至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27 日
      进行证券                              2012-020、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2013 年 4 月 27
      投资等高                               2012-021)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日
      风险投资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的承诺                                                           公司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广州易福诺少
                                                                       数股东股权并增资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
                                                                       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 2012 年至 2014 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如下: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
                                                                       者现金与股票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在盈利、现金流能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
                                                                       发展的前提下,应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
                                                                       (二)若分红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
                                                                       后续持续经营的,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临时公告:                的利润应当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未来三年                  20%。
      现金分红              索菲亚家居股份              2012 年 8 月 7                                            2012 年-2014
11.              上市公司                  (2012-2014                 (三)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公司当年可以                    正在履行
      承诺                      有限公司                     日                                                   年
                                           年)股东回报                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可以低于当
                                               规划》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1.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0.1
                                                                       元;
                                                                       2.在分红年度,公司有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在分红年
                                                                       度购买资产、对外投资、或进行固定资产投
                                                                       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的事项,同时存在账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
                                                                          险投资;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并没有与募集
      关于未来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12 个月不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自 2012 年 9
                                            临时公告(公
      进行证券               索菲亚家居股份                2012 年 9 月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月 18 日 至
12.               上市公司                  告 编 号 :                                                                               正在履行
      投资等高                   有限公司                     18 日       公司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    2013 年 9 月 18
                                            2012-052)
      风险投资                                                            收购名隆家具部分资产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    日
      的承诺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确保拟
                                                                          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
      关于未来                                                            险投资;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并没有与募集
      12 个月不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自 2012 年 9
                                            临时公告(公
      进行证券               索菲亚家居股份                2012 年 9 月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月 18 日 至
13.               上市公司                  告 编 号 :                                                                               正在履行
      投资等高                   有限公司                     18 日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3 年 9 月 18
                                            2012-053)
      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在实施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后      日
      的承诺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
                                                                          险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