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聘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供公司增聘两位副总经理(张挺先生和陈建 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查张挺先生和陈建中先生的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上述人员有关 情况。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 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进入者或 进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增聘张挺先生和陈建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葛 芸、高振忠、李非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