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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菲亚: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竞拍以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2013-07-08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竞拍以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加竞拍增城市永宁街
郭村村一宗挂牌地块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资料后,我们认为:
    1、公司若参与本次土地竞拍且成功,承诺将该土地用于建设索菲亚定制家居项
目的厂房、办公楼及综合楼等,有利于公司吸引高端人才,扩大公司的生产和经营规
模。
       2、本次竞拍土地资产所需资金来源于剩余超额募集资金,未发现存在影响原有募
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本次参与竞拍土地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
       为此,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参与本次土地竞拍,未影响原有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计
划,并履行了相应审批手续。土地竞拍若成功后,土地地块将用于建设索菲亚定制家
居项目的厂房、办公楼及综合楼等,有利于公司吸引高端人才,扩大公司的生产和经
营规模,并提高公司募资资金使用效率,与公司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
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因而,我们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
竞拍以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独立董事:
                                          葛   芸、李   非、高振忠
                                          二 O 一三年七月九日